据指尖新闻报道,近日,西安临潼区秦岭生态环境局多辆公务车无牌上路一事引发广泛关注。
网传视频显示,在蜿蜒的盘山路上,无牌执法车迎面驶来,可以明显看出,该车辆车身印有“秦岭保护”字样,确实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只是简单地挂了印有“临潼秦保XX”字样的号牌,车顶还安装了红蓝警灯。
此外,发帖网友还提供了一份其查询到的“采购公告”,证实2021年11月,西安市临潼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大队以877500元(中标价格),购置了13辆柳州五菱牌燃油巡查车。
他担心,骊山盘山路道路蜿蜒崎岖,坡陡弯急,深受广大自驾和骑行者青睐,尤其是傍晚和周末,盘山路上经常车水马龙,这些车辆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行驶,若发生交通事故,将给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同时他还怀疑公务机动车无牌上路存在特权行为。
带着网友的质疑,记者做采访核实,却遭到了秦岭生态环境局局长秘书刘永涛的反怼。
刘永涛先是反问记者“这事跟你有啥关系”,随后又称“《陕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对景区内的巡查车辆另有规定”“地方法规严于国家法规”,试图为无牌上路的公务车开脱。
刘秘书的情绪还比较激动,认为记者的质疑不怀好意“你现在揪着这事不放,你是干啥的嘛?”,后面更是威胁记者,要求他把记者证、单位电话都发过来,要跟其单位领导说这事,表示这个事儿跟记者没完。
这事儿确实不能完,公务车无牌上路涉及嫌疑违反法律,公职人员态度蛮横,必须有个说法。
无论何种特殊用途或特定规定,任何车辆上路行驶,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的规定,悬挂合法号牌是基本要求。
地方法规是在国家法律框架下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地方真实的情况,但绝不能超越或违背国家法律——这个基本常识,他不可能不懂。
何况,《陕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没有允许无牌上路的任何表述,更没有刘永涛提到的“对景区内的巡查车辆另有规定”。
记者查询该《办法》,看到的反而是要求“日常使用公务用车应当严格遵守机动车管理法规,严禁挪用车牌、套牌,私自安装车载警灯、警报器”。
退一步讲,即便存在对景区内巡查车辆的特别规定,出于管理的方便,车辆也得备案或办特殊牌照,且活动范围仅限于景区之内。而根据视频来看,无牌巡逻车已行驶至景区外。
前面网友的担心不无道理。万一巡逻车违法行使,被抓拍到或被人举报,交管部门要依据什么来寻找车主呢?
不用悬挂号牌,这些车辆就等于穿上了一件“隐形衣”,可以轻而易举地逃避惩罚,难怪其他守法的车主会担忧。
而整件事让人困惑的地方,除了生态环境局究竟是依据什么才免于对这些特定车辆悬挂号牌,还有刘秘书对记者的态度。
公众和媒体拥有对政府和公共机构行为做监督的权利,这是保障社会公正和法治的重要基石。
面对媒体的合理质询,身为公职人员,本应秉持开放透明的态度,主动澄清事实。
可刘永涛却流露出了不耐烦、态度差的激动情绪,更是对记者做威胁,这种蛮横的表现让人不得不怀疑,不给巡逻公务车上牌,和有关部门对社会监督的抗拒互为表里。
在法治社会,没有一点个人或机构可以自诩为法外之地,更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作为逃避责任的挡箭牌。
刘秘书看起来需要接受法制教育,提升法治观念,当地也需要对此事给一个说法。
这13辆燃油公务车无牌上路究竟是否违法,是不是特权,想必交管部门比大众更能做出专业合法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