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中区大队民警在104国道邻近展开大型卡车专项整治举动。21时40分,民警发现一辆重型自卸卡车的车头车牌处装置了射灯,且该车尾处车牌也因污迹无法辨识。当民警问询驾驭人在车头号牌上装置射灯以及号牌污迹的原因时,驾驭人支支吾吾地企图逃避民警的诘问。
经民警的批判教育,驾驭人总算供认是为了逃避电子监控的抓拍,自己关于成心遮挡号牌的违反法令规定的行为也感到后悔不已,表明往后必定严格遵守路途交互与通行法令和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驭人处以驾驭证记9分、罚款200元,并责令其恢复原状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