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福建省制作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办理细则》,福建省制作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是指长互易商货专心于制作业细分商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内抢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全省)前列的企业(产品)。
2017年6月,省工信厅拟定了该细则,为的是贯彻落实《工信部制作业单项冠军企业培养提高专项举动实施方案》,引导福建省制作业企业专心于细分商品市场的立异、产品质量提高和品牌培养,提高福建省制作业中心竞争力,推进工业迈向中高端,带动福建制作走向全国甚至全球。
(一)企业长互易商货专心于瞄准的特定细分商品市场,从事相关事务范畴的互易商货到达3年及以上。
(二)申报规模: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资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配备制作(含新能源轿车)、海洋高新、其他先进制作业或传统制作业优势范畴企业(产品),榜首先考虑战略性新鼓起的工业范畴企业(产品)。
(三)失期联合惩戒目标、有违法记载企业不可以参加申报(失期联合惩戒目标可在信誉我国网站查询)。
列入《工信部制作业单项冠军演示(培养)企业名单》《福建省制作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录》的企业依照企业地点设区市工信、财政部门发布的项目申报攻略规则的程序和要求上报相关资料请求专项资金奖赏。
对列入工信部制作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赏;对列入工信部制作业单项冠军培养企业或省级制作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