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号牌是机动车未获得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车辆车牌之前,作为车辆合法上路行进的证明。但是,为逃避“电子眼”,仍有驾驶员心胸幸运,即使暂时号牌已过期,仍旧不按规则装置正式号牌。2023年6月24日,蔡甸区交通大队在永安大街设卡展开交通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整治举动时,就依法查处了一名粘贴过期暂时号牌上路行进的驾驶员。
当日正午13时51分,一辆粘贴暂时车牌的黑色小型轿车行为卡点,三中队民警姚中雨对其进行例行查看。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进证时,驾驶员孙某神态紧张。民警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发现其并未喝酒,驾驶证行进证信息也无反常。所以,民警又核对该车的暂时号牌信息,发现该车暂时号牌已过期45天。据孙某告知,正式号牌就在后备箱内,但一向没装,想着暂时车牌不会“被拍”,能拖则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则,民警对孙某“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途行进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予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当场装置好车牌。
在此,蔡甸交警提示广阔驾驶员朋友:“暂时机动车号牌”已过期依然运用上路,是严峻的交通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归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途行进。在领到正式号牌后,一定要第一时间按规则悬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