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驭未登记的电瓶车上路行进或许不依规则装置号牌、过渡期标识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
3、驾驭电瓶车在约束通行或许禁止通行的区域、时段通行的,拘留车辆且处2000元罚款。
4、假造、变造或许运用假造、变造的电瓶车号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按照《深圳经济特区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则拘留车辆,处5000元罚款。
6、违反规则停放电瓶车,阻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能够处正告或许200元罚款。
来历:广东工会融媒体中心、广州发布、广州日报、深圳新闻网、东莞阳光网、湛江发布、小红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