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10月7日是蚌埠市九年级学生孟天(化名)前往学校上学的日子,由于腿部被划伤异常行走,在家人和同学的陪同下,他被背进了教室。对于目前的遭遇,孟天的家长李睿(化名)表示,孩子的腿伤是被非机动车道上的隔离桩所伤,她从医院了解到,受伤的不止他们一家。
10月8日上午,在蚌埠市陶山路北侧,李睿向大皖新闻记者介绍,10月5日早上,她骑着电瓶车送儿子孟天参加学校的兴趣活动,路过这里时发生意外。“当时我们是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路过一个路口时,发现两侧均被安装上了圆柱体隔离桩,我小心翼翼地骑过去。”李睿介绍,进入第二处隔离桩后,儿子在后座突然发出了痛苦的,她立即停车检查,发现孩子右腿膝盖下方直接豁出了一个洞,整个伤口近4cm长,鲜血直流。她赶紧把儿子送到蚌埠二院,医生诊断为右侧下肢损伤,紧急缝了8针处理。
李睿向大皖新闻记者表示,蚌埠二院急诊部医生得知患者是在陶山路被隔离桩划伤后说到:“这样的一个东西不知道害了多少人了,最近就有多位类似市民来此就诊”。事后李睿专门又来到事发现场观察,她发现,这里的隔离桩设置非常简易,存在安全风险隐患,而这些隐患若无法及时处置,还将会发生类似的意外。
“这么锋利的铁边,经过这里碰上就会破皮。”顺着李睿的指点,记者看到,有几处隔离桩顶部虽有水泥封堵,但桩子顶部有肉眼可见的锋利厚铁片,有的在灌注水泥后未平整圆滑,直接成了一把暴露外的“勾刀”,孟天右腿上的伤口即由此所致。
蚌埠市陶山路是由燕山路转入至蚌埠二中的一条新开道路,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平日里行驶车辆还不是很多,由于非机动车道上安装了多处隔离桩且间距较窄,半小时内只有2部电单车从此经过,更多的骑乘人员则是从路边的机动车道行驶,“绕”过隔离桩后再转入非机动车道。
市民吴女士同样是一位九年级孩子的母亲,她对大皖新闻记者表示,这里的隔离桩看着就怕人,她路过此处一般都选择临时走机动车道。
“作为交通安全设施,安装隔离桩是为保障市民交通安全,但对于此地的隔离桩现状,没有办法接受。” 李睿表示,连续两道桩子,间距很短且安全防护非常不到位,粗制滥造更是显而易见。 究竟是“安全护栏”,还是“伤人利器”?以伤人隐患为代价来换取所谓的“防患于未然”,既无法成立,也不能为市民所接受。
李睿认为,蚌埠市区各个路段的非机动车道大多设有此类隔离桩,类似的安全风险隐患是否都会存在?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统一摸排并处理。
蚌埠市禹会区法律援助中心曹舜主任介绍,道路设立隔离桩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必须规范设立。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互与通行有序、安全、畅通。根据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互与通行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规定,交通道路上的隔离桩的间距应为1.3~1.5m,安装高度应高于车辆重心,一般为0.8~1.2m。隔离桩的样式和颜色应统一,并按照所在地区的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进行设计。就该起事故,不足以否定隔离桩的现实作用,但客观上对骑行群体的确存有安全隐患。
“可以观察到,新近安装的设施,每根隔离桩上几乎都留有和车辆发生碰撞或摩擦后的痕迹。包裹在桩柱上的反光贴纸,已显剐蹭后的斑驳。有关部门应以人为本,是否能将隔离桩的选材换成较为柔软、不伤人的材质。”曹舜主任认为,对频频致伤人员的违规隔离桩,具体施工方要承担民事赔偿相应的责任,且城市管理方也应切实履责。
就隔离桩伤人一事,大皖新闻记者与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取得了联系,辖区交警部门在10月8日中午实地查勘现场后回复,安装隔离桩的初衷,应为防止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占道,而这处地段的安装由于是在非机动车道上,其管理范围属于行政执法局。蚌山区城管局有关人员回复,此处安装隔离桩并未进行报备,经过分析,应为道路实施工程单位或者辖区单位自行安装的,他们将会展开调查,做出相应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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